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7月1日调整含铝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规范。按照新的规范,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几种含铝添加剂被踢出了允许名单,而除了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少数品种,馒头、发糕之类的米面制品中不再允许使用明矾(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与此前一些食品添加剂的规范调整源自巨大舆论压力不同,对含铝添加剂的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科学评估、理性决策的公共卫生决策态度。
基于目前的科学认识,铝不是人体需要的元素,它也难以造成人体的急性中毒。在食品加工中,一些含铝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的口感有明显作用,比如膨化食品、油炸食品、馒头、发糕、海蜇等等。这些添加剂的使用不是现代食品工业开始的,而是“先人们使用几百年的东西”。但是,现代科学实验发现,铝的摄入可能与老年痴呆有一定关系,对神经和骨骼系统也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就科学证据的强度而言,这些危害不能算“充分”“确切”。但食品添加剂的原则是安全优先,“疑似有害”而不能排除,就严肃对待。根据JECFA(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每周每公斤体重摄入的铝不超过2毫克,长期食用也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此前,我国允许食品中可含多种含铝添加剂(国外许多国家也允许使用)。如果它们的使用不会造成人们摄入的铝超过“参考安全标准”,就不值得担心;如果有相当的人群容易超过安全标准,那就应该采取措施来改变。也就是说,在法规上如何规范它们的使用,应该基于现实情况,而不是公众情绪。
政府组织的中国公民铝摄入量调查评估为修订规范提供了依据。评估发现,中国公民的平均铝摄入量低于JECFA的参考标准。但是,法规制定不能仅仅依据平均值,需要考虑是否有特定人群摄入量较高。深入分析调查数据发现,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因此存在一定健康风险;而馒头、油条和面条等面制品是铝的主要来源。
因为儿童摄入的铝主要来源于膨化食品,所以禁止在膨化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就可以大大降低它们摄入的铝,从而保护儿童健康。
另一方面,虽然馒头、油条以及馒头、发糕等食品中的铝也不见得会带来多大的健康风险,但它们毕竟没有健康价值,能不用就应该尽量不用。在这些食品中,含铝添加剂虽然有改善口感的功能,但并非不可替代。限制使用,对食品加工的影响并非难以承受,所以限制使用就是合理的公共卫生决策。
当然,在短期内,许多餐饮业者会感到不便,产品品质或者生产成本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而这种影响也会传递到消费者。但只要法规能严格执行,那么大企业和食品研究机构就会有动力去寻找良好的替代方案。用不了多长时间,市场食品从业者和消费者也就会适应这一调整,或许还会发自内心感激这一真正为民众身体健康着想的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