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居民超重率、肥胖率居高不下,全国近1/5人口被确诊为慢性病患者,其主要原因在于膳食结构不合理,肉类食物消费过多,同时烹调油、食盐摄入量普遍超标。专家呼吁,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科学转变,已是刻不容缓。同时,国家尽快制定营养法,从而将国民营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障有关营养干预政策与措施的落实。
油盐超标蔬果不足
近日,记者在北京的几大超市发现,销售桶装食用油的货架前人头攒动。花生油、调和油、大豆油、色拉油……
记者随机采访10位消费者,8位表示自己口味偏重,油、盐摄入得比较多。居住在北苑路附近的张女士表示,一家人都特别爱吃咸菜、虾酱等腌制食品。“我今年52岁了,有高血压的毛病,我也知道吃淡点儿对身体健康有益,但打小就养成了这样的口味,改不了。”
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2010—2012年居民膳食结构调查结果显示:平衡膳食推荐每日油摄入量为25至30克、盐6克,而北京市居民植物油、食盐食用量分别为每日36.2克和9.7克,若按大多数家庭都在使用的2克定量盐勺计算,相当于每天多吃将近两勺盐。
中国营养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翟凤英表示,很多人做饭并不刻意控制油盐,而一些重口味的人更容易产生“油盐依赖”。同时一些隐性的摄入也加剧了居民的食用油摄入量,如吃一袋方便面含油量就可能达到一个人一天的所需量。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蔬菜、水果等摄入量明显不足。数据显示,北京市居民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分别为296克和132克,蔬菜仅达到了平衡膳食推荐量要求每日300至500克的下限,而水果仅为推荐量的60%左右。鱼虾类等水产品富含蛋白质、不饱和脂肪和钙质,是人体获取优质蛋白质和补钙的良好途径,但是本市居民每日鱼虾摄入量只有16.4克,大大低于平衡膳食推荐量50至100克的标准。
营养摄入情况存巨大差异
油盐摄入过量,就容易诱发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这些所谓的“富贵病”正在侵袭越来越多的人。据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每人每天食盐摄入量应低于6克,相当于一啤酒瓶盖的容量;而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每人每日食用油摄取标准为25克,也就是半两油,超过这个标准就可能引起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症等疾病。
2010年中国慢病监测的结果显示,成人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达到30.6%和12.0%,高血压患病人数已超过两亿,糖尿病患者达到9700万。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15年,中国的慢性病直接医疗费用将超过5000亿美元,到时候中国每5个人中间就有一个是慢性病的病人。
翟凤英表示,我国人群营养状况目前面临着“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双重危险。一方面我国居民营养不足或缺乏问题依然存在,在我国贫困农村地区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仍相当严重。另一方面居民膳食结构不合理,与膳食相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正迅速上升,成为影响国民健康素质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营养师缺口巨大
“其实许多慢性病都是源于营养失衡,而营养健康教育缺失是营养失衡的主要原因之一。”309医院营养科主任张烨表示,当务之急应该解决我国营养师队伍缺口严重这一问题,普及营养知识,将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
由于营养教育普及的滞后,“营养盲”还普遍存在,营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于依赖广告传播,虚假广告的出现加剧了营养科学普及的难度。张烨介绍,现在国民在吃的方面误区依然很多,宣传也是五花八门。消费者现在对食品与营养的认识相当混乱,是导致营养不足与营养过剩两极分化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拿营养标签来说,每一个预包装营养标签里都会包含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这些信息,所以营养标签是大众获得营养知识,进行营养教育的途径之一。然而现实上,大多数消费者都看不懂营养标签。”张烨说。
此外,我国营养事业发展滞后,尚存在许多问题,如:机构改革后,我国医学院校取消营养系,使我国营养师匮乏程度日益加深。我国慢性病高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吃得不科学”,这就需要一支高素质的营养工作者队伍。然而,我国从事营养工作具有专业营养知识的公共营养师队伍缺口严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曾经指出,由于缺乏制度设计,全国的营养专业队伍日渐萎缩,专业营养工作者屈指可数,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营养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营养师的培训市场比较混乱,颁证部门层出。五花八门的营养师培训机构打着地方营养学会、甚至国际营养学会的旗号公然宣传,并声称自己的证书“最权威”。
对此,翟凤英表示,现在很多营养师培训就是“走过场”,但是真正能称得上合格的并没有多少。“在我国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才是合法颁发职业资格认证的机构,通过了该部组织的公共营养师考试并取得证书,才能获得国家的认可。
我国医疗系统内也有一个营养师职称考试,但这只面向在医院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业人员,评级是主任、副主任营养师等。”
据中国营养学会此前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需要营养师约500万人,而事实上我国每50万人中才有一个营养师,从事营养工作或具有营养学专业知识的人才缺口巨大。而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30人就有1名营养师。
与此同时,世界上不少国家,包括印度、印尼等发展中国家,政府中都设有专管国民营养的机构且地方政府也设有相 应 机构。但我国仅有少数机构兼管营养工作。
业内呼吁营养立法
针对目前我国营养工作的困境,专家呼吁,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科学转变,已是刻不容缓。同时国家应尽快制定营养法,从而将国民营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障有关营养干预政策与措施的落实。
中国营养学会发出营养立法的呼吁已近20年。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营养干预措施。从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不断发布《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正式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这无疑距离营养立法更加迈进了一步。
不过翟凤英表示,行政命令和文件不能代替国家立法。制定营养法规可以将我国居民营养改善工作纳入法制管理。否则,全民营养与健康普及教育、居民营养监测等工作,因为无法可依就难以落实。“中国目前亟须一部《营养法》。我国目前更侧重于疾病的治疗,在疾病预防方面重视不够;侧重于食品安全执法,主要是针对有毒有害物质;而对于营养含量,或膳食结构关注较少。因为缺少法律的保障,许多营养改善的计划就成了一纸空文。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广也遇到了类似问题。2007年,卫生部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细致地列举了日常生活中最需要注意的饮食原则,每天应该吃多少肉,吃多少水果,一天应该喝几杯水,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因为没有营养法的保障,膳食指南的推广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中国营养学会名誉理事长葛可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为了让更多老百姓知道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的工作人员甚至给食品企业做工作。他感叹,这项工作如果没有政府强力推广,他们的努力真是杯水车薪。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如日本、美国、菲律宾、泰国等也都设立了相关的营养法规。最能说明立法与营养干预的例子就是日本。1931年,日本18岁男女青年的平均身高分别是161.8厘米和151.2厘米。后来,日本政府陆续颁布《营养师法》、《营养厨师法》、《营养改善法》、《学校供餐法》,近几年还颁布了“食育法”等。这些法的突出特点是包括首相、大臣、政府多个部门、媒体、企业等均有明确责任阐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随着这些法律的颁布与实施,到1985年,日本18岁男女青年的身高已分别达到171.8厘米和157.8厘米。西方学者称之为“人类体质发展奇迹”。
张烨也表示,目前我国正处在预防营养相关疾病的最佳时期,营养立法的时机已到。“目前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将迅速发生变化,但也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如果抓住时机,通过营养立法正确指导和保障国民改善营养,能够有效预防营养失衡,减少与膳食相关疾病,增进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