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归来,筹备营养立法的事情便提上了日程。
根据国际上的经验,人均GDP在1000美元~3000美元时,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2003年,中国的经济水平已突破1000美元,可以说是营养法颁布的黄金时期。否则一旦延后,食物极大丰富,但老百姓不会吃、不懂得吃,与之相关的慢性病就会产生。
于是,在我国著名营养学家葛可佑的支持下,翟凤英马上发动和组织营养专家起草《中国营养改善条例》,通过多位营养专家联络全国各地的政协、人大代表,撰写营养立法的提案,并于2004年两会前夕联名致信当时的温家宝总理。
结果很快反馈回来,温家宝总理在信上作了重要批示:请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制定我国《营养改善条例》。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在3月、5月两次到卫生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营养专家的意见。温总理的批示给了翟凤英极大的信心和动力,“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兴奋,中国终于要有自己的营养法了!”
其实,在翟凤英的心里,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营养立法的最佳时期。那个时候很多人吃的都是窝窝头,白米面才占主食的20%~30%,主食的量符合营养学建议的量,膳食纤维摄入充足,只要营养师的队伍建立起来,指导居民在营养膳食上稍加调整和改善,就会产生非常理想的效果。而彼时的中国,民众的饮食习惯已经固化,营养师的队伍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更让人担心的是,慢病蔓延的趋势已经抬头,营养立法就成了必须要完成的事情。
不过,在领导的推动下,立法的准备工作还算比较顺利——2004年10月正式启动我国营养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专门成立了营养条例起草工作工作组和政策法规委员会。2006年上报卫生部立法计划。2007年继续向两会提交营养立法提案,上报十多份提案。11月,《营养改善条例》经过卫生部部委会讨论,终于列入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的计划,当时翟凤英认为,营养立法势在必得。
营养立法得到了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的大力支持,在中国-欧盟可持续发展分论坛上,王部长疾呼,中国亟须为国民营养立法。在王陇德心里,营养改善是国家的大事,因此在此后的多次两会上,王陇德都递交了营养立法的提案。
不过,一些不以为然的声音也开始出现。一些领导认为,中国连温饱问题都没完全解决,谈什么营养!
此后几年营养立法的事也就被一再搁置。2008年后又接连暴发了三聚氰胺、地沟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公众、政府的视线被转移。在最有希望的时候遭遇挫折,让翟凤英痛心不已!营养专家们夜以继日完成了《中国营养改善条例》草案,从中国居民营养改善计划,到公共营养师培训,再到儿童、学生午餐法、妇女婴幼儿及老人等特殊人群的营养保障,都做了详细规定,但现在却无用武之地。
在努力,但还不够
因为促进营养法的工作搁置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现在连全国政协委员都不愿意再呼吁了。
面对国民营养问题,这十年间政府也做了很多工作,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两项便是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居民营养膳食指南的发布。
2011年,国务院启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60多亿元,按照每个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国妇联联合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在全国300个县的贫困地区给6~24个月的婴幼儿发放“辅食营养包”,以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降低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
不过翟凤英却对此有担心。“钱要花在刀刃上,但现实情况是,这些年来,营养的相关机构在萎缩,很多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甚至不再单独设立营养科,营养专业人才的队伍正在缩减。营养包发到贫困地区的家庭,需要大量的营养专业人员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指导母亲如何给孩子添加营养包,没有人去细致地做这些工作,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这一点全国政协委员严卫星也深有感触。严卫星曾在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工作多年,虽然这里是营养界的“黄埔军校”,但在严卫星看来,营养研究人才越来越少了,因为不受重视,申请不到课题经费,原来搞营养的人很多都去研究“病”了。
各个国家的营养法都是一整套的体系,翟凤英强调,日本在2000年之前,就有包括六个营养相关的法律建立起来,如1947年颁布的《营养师法》,1952年颁布《营养改善法》、1954年出台的《学生午餐法》、《厨师法》等。2003年又颁布了《健康增进法》,2005年颁布《食育法》(类似于我们的居民膳食指南,还加入饮食文化、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构建起了一套强大的国家营养体系。
可以看出,有了营养包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后面还需要一系列的人员和配置,才能保证营养计划的落实。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也遇到了类似问题。2007年,卫生部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细致地列举了日常生活中最需要注意的饮食原则,每天应该吃多少肉,吃多少水果,一天应该喝几杯水,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因为没有营养法的保障,膳食指南的推广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中国营养学会名誉理事长葛可佑回忆,为了让更多老百姓知道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的工作人员甚至给食品企业做工作,筹得了300万的宣传费用,用来播电视公益宣传片,可不到一个星期就把这笔钱花完了。他感叹,这项工作如果没有政府强力推广,他们的努力真是杯水车薪。
推动立法中的 “第一夫人”现象
为了推动营养立法,各国可谓不遗余力,这里的名人示范效果明显。
肥胖一直是美国的大问题,为了遏制肥胖的苗头,在比尔•克林顿基金会和美国心脏学会组成的“为了更健康下一代”联盟倡导下,2006年,美国开始禁止公立学校在校内售卖碳酸饮料。
“学校是孩子们白天生活的地方,也是他们培养饮食习惯的地方,我们要给孩子营造更健康的饮食环境。”克林顿在发起活动上如此说道。
之后政府做了更多努力,2010年白宫发起抵制青少年肥胖运动,政府决定禁止学校售卖可乐、薯条、甜点等垃圾食物。
美国是最早设立营养法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营养法规最健全的国家之一。早在1946年就颁布了《学校午餐法》,到了2009年,学校午餐计划已经在1万多所公立和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及住宿制托儿机构中实行,为3100万在校学生提供营养均衡、低价或免费的午餐。
而在各国的营养推广工作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第一夫人”现象。从之前的菲律宾总统夫人帮助推广国家营养计划,到奥巴马•米歇尔成为美国最新的膳食指南“我的餐盘”的代言人。
而在日本,政要们推广营养法规的最低要求就是以身作为。2009年,日本专门针对公民的腰围立法,男性不得超过85厘米,女性不得超过80厘米,不管多大的官,腰围超标就地辞职。
各国领导都在不遗余力的支持、宣传和推广营养法规,因为他们深知,营养决定了国民的体质和个人发展,离开个人,就谈不上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003年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正显露了营养法律缺失的严重后果。奶粉中蛋白质营养缺乏,对于婴儿来说,危害是致命的。如果有营养法的保障,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有营养师,可能就不会产生如此严重的营养问题”。翟凤英指出。而近年来的很多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也跟营养宣教不够,公民缺乏营养素养有关。
2008年,世界上8位最著名的经济学家(其中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哥本哈根就联合国确定的社会发展诸多挑战问题中筛选出10个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有4个为营养改善问题。中国正处于慢病井喷的状态,营养法的制定已经严重滞后,如果再不及时推出,不但油盐超标等不良饮食习惯难以纠正,个人和家庭承担沉重的疾病负担,我们的国家经济也将会被巨大的医疗负担所拖累。
翟凤英分析了2001~2010年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数据,发现四种与营养相关的慢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达到GDP的6%,几乎与国家的GDP增长率持平。而2010年,因为儿童生长迟缓、缺碘、成人贫血及儿童贫血等营养不良造成的生产力损失达1.6万亿。而如果我们有国家的营养法规,就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及时评估和改变老百姓的饮食习惯,预防慢性病的发生,就能照顾到城市和农村的每个孩子,提供营养辅食、营养午餐,让孩子长得更好。不但能大大减轻经济负担,而且我们投入的每一块钱,将来都能收到六块钱的回报。
而现在,中国在对待立法的态度上有了很大转变,速度正在慢慢加快,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2009年便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让老百姓能吃得更安全。
对于营养立法,我们也是充满信心。翟凤英有一个愿望,就是在不久的将来,在营养法的保障下,我们吃的都是营养健康的加工食品,当身体出现危险征兆时,有营养师能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我们不必担心孩子在学校里吃不好,也不用担心家里的老人营养不良,出现肌肉无力的状况,社区会开展经常性的营养健康教育,电视里不再充斥垃圾食品,而是一场场关于营养的公益讲座。
中国的营养法何时才能出来?所有的营养工作者在期待,被慢病困扰的老百姓也在期待。希望这个时间不要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