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7年,日本就颁布了《营养师法》。如今,300个专业院校培养了85万营养师,12万人拿到营养师资格证上岗,营养师就像毛细血管一样,深入到日本的家庭、社区、单位、学校、企业等各个社会细胞中,不断输送正确的饮食方法,使国民体质越来越强,结果就是,“40岁以上的日本人比中国人矮,40岁以下的日本人平均身高比中国人高”。
■根据国际上的经验,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2003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是营养法颁布的黄金时期。2004年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请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制定《中国营养改善条例》。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兴奋,以为中国终于要有自己的营养法了!没想到这一搁置就是十年。
■美国是最早设立营养法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营养法规最健全的国家之一。早在1946年就颁布了《学校午餐法》,到了2009年,已为3100万在校学生提供营养均衡、低价或免费的午餐。美国对营养推广的重视,从“第一夫人”米歇尔代言美国最新的膳食指南“我的餐盘”也可见一斑。
■专家分析了2001~2010年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数据,发现四种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达到GDP的6%,几乎与国家的GDP增长率持平。而2010年,因为儿童生长迟缓、缺碘、成人贫血及儿童贫血等营养不良造成的生产力损失达1.6万亿。而如果我们有国家的营养法规,就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及时评估和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预防慢性病的井喷,极大地减少医疗开支,这是赚钱的买卖!
13亿人的营养问题,位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竟然没一把适用的尺子——营养法。
营养是什么?为何就要营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