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第78号总局令)、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加工业)协会、龙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用菌质量检测中心(丽水质检院)、龙泉市农业局、龙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泉市卫生局、龙泉市兴龙科技开发研究所、浙江森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龙泉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隆枢、邹小龙、叶纪沟、何建芬、祝坚军、许年林、张伟、李朝谦、杨久根、蔡敦辉、叶伟平。
龙泉灵芝生产技术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