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行政、高效行政,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市局纪检组制定出台了《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廉政行为监督卡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系统所有稽查执法、行政许可、审评审批、注册备案、监督抽样等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实行“一案一卡”全覆盖式的廉政监督。自2013年6月1日起,工作人员在执行上述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规定格式事前填写廉政监督卡,在骑缝处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公章后,将存根联交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存档,回执联(连同贴有邮票、写好回信地址的信封)交被执行公务的行政相对人,告知其在公务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按要求填写,寄回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