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合法经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确定在莆田市涵江区和三明市泰宁县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福建省化妆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将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为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差,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及哭脸四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全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同样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等级公示牌须摆放、悬挂、张贴在化妆品经营企业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