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辽宁省印发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

2013-12-26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增加食品安全工作透明度,近日,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
 
  辽宁省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工作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在辽宁省的落实情况;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省食品安全状况信息;公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全省发生(或其他省市地区发生但对辽宁省造成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需要予以回应或澄清的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等重点内容展开。
 
  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新闻通稿等形式。
 
此外,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中还强调要设立新闻发言人,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全省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的培训。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