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家是指在营养保健行业内能够诚信经营、开拓创新,做大做强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长三角营养保健行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营者。
评选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在长三角地区(包括浙江、上海、江苏、江西)从事营养保健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二)具备各自区域内(浙江省保健品行业协会、上海保健品行业协会、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江西省保健品协会)协会的会员资格。
(三)被推荐的优秀企业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在现职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有开拓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经营者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公众形象。
(二)所在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近两年企业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品牌在所在区域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积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与突破,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五)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六)努力增加社会就业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重视企业文化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所领导的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