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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2014-06-17 来源:网络
  编者按:省经贸委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对铁皮石斛产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规范发展我省铁皮石斛产业的思路,编写了“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对策建议”。省市领导对该“建议”非常重视,副省长茅临生还专门批示:“省经贸委有关解决石斛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很好,铁皮石斛产业既是医药产品,也是高效生态农业的一部分,事关农民增收,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指导,使该产业能健康发展,请农业厅研究。”现全文刊登。
  
  铁皮石斛是多年生草本植物,是珍稀中药材,具有益胃生津,滋阴清热的作用。以铁皮石斛为原料,制成的非处方药品、保健食品及“枫斗”,受到百姓欢迎,成为我省药品和保健食品市场最热销的产品之一。
  
  目前,全省铁皮石斛类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直接年销售产值近4亿元,拉动相关产业产值十几亿元,是我省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建设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然而该产业也确实存在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等问题,今年2月2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的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正视存在问题,促进规范发展,对加快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推动整个中药现代化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委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组织力量对铁皮石斛产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专题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认真研究对策建议,初步形成了规范发展我省铁皮石斛产业的思路。
  
  一、 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现状
  
  我省是首先开发铁皮石斛药品和保健食品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省份之一,至今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目前,我省从原料种植到加工生产药品和保健食品,形成了特有的原料种植和产品加工体系,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发展现状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铁皮石斛实现人工栽培,形成“公司加基地”为主的种植模式。铁皮石斛系兰科石斛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野生铁皮石斛主要生长于海拔1600米左右的山地半阴湿岩石上,生长条件较为苛刻。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铁皮石斛列为保护品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国内率先进行组织培养及人工栽培研究,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率先成功实现人工栽培,并形成规模化种植。随后,浙江大学、省中药研究所等研究单位及部分企业继续在种质资源收集、筛选、生物学鉴定、组培快繁和田间栽培等多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使得铁皮石斛在人工栽培成活率、亩产量提高的同时,种植成本大大降低,为进一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提供了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全省有36个单位(农户)在省内建有46个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主要分布在杭州、金华、台州、温州等地,丽水、绍兴也有少量铁皮石斛基地,其中42个基地是2001年以后建立的。全省铁皮石斛基地占地面积共为7095亩,现种植铁皮石斛面积为5527.5亩。从基地规模上看,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浙江省天台山中药药物研究所、浙江森宇实业有限公司2家,其中浙江省天台山中药药物研究所基地为2507亩,占全省基地面积的35%,位居第一;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有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05年种植面积为2005.2亩,采收铁皮石斛51998公斤,2006年已种植2297亩,已部分采收铁皮石斛11880公斤。
  
  此外,浙江民康天然植物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山铁皮枫斗开发有限公司、乐清金圆枫斗有限公司、乐清市双峰石斛枫斗厂分别在云南思茅、德宏地区建有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二是铁皮石斛相关产品得到开发,以铁皮石斛为主要原料的药品成为益气养阴,养胃生津的良药,其保健食品成为高档滋补品,热销市场。1993年,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成功开发以铁皮石斛为主要原料的铁皮枫斗晶,之后又开发了铁皮石斛胶囊,并投放浙江市场。1995年后,我省其他医药企业陆续尝试这类保健产品的开发。2002年,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在原保健食品的基础上,研制了药品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斗胶囊。近两年,涉足这一保健食品生产的企业迅速增加。据国家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数据库资料显示,全国以铁皮石斛(枫斗)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有30家,产品有40多种,而我省铁皮石斛生产企业就有20家,共有30个品种,其中,已经投产的生产企业有15家共23个品种。据初步统计,2005年这15家企业的铁皮石斛相关产品销售产值近4亿元,主要生产企业浙江天皇药业达2.6亿元,占全省约65%,杭州胡庆余堂、登峰保健品公司、天目药业等企业分别达5000多万元、2800多万元和900多万元。主要产品有铁皮枫斗颗粒、铁皮枫斗胶囊、铁皮枫斗茶、铁皮枫斗浸膏、铁皮石斛软胶囊等数十种。铁皮石斛产业已初步形成一个产业群,是具有浙江特色、保健医疗效果确切的新兴产业。
  
  二、 我省铁皮石斛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从科学研究铁皮石斛人工栽培到实现产品产业化生产,10多年来取得了可喜成果,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从原料生产看,一是铁皮石斛原料生产和供应尚不能满足保健食品和药品生产需要。尽管铁皮石斛栽培技术近年来取得很大进步,但铁皮石斛栽培仍存在技术难度大、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无法向普通中药材一样普及种植。目前,全省铁皮石斛原料的产量和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的缺口。大量的铁皮石斛原料缺口使得部分企业只能以原料供应量来定生产量,甚至有的企业以次充好或以非铁皮石斛冒充铁皮石斛进行投料,严重影响了产品质量。二是铁皮石斛原料种植和采购缺乏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目前,我省生产铁皮石斛相关产品的骨干企业都建立了种植基地,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原料的品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种植和质量控制标准,使得各企业间的铁皮石斛原料及企业间的不同批次的原料品质不同,增加了铁皮石斛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的难度。一部分企业向市场收购铁皮石斛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有问题的原料进入生产企业。
  
  (二)从产品生产和质量看,一是铁皮石斛类原料缺乏质量标准及检验检测手段。石斛属种类多达76种,2005版中国药典收载的药用石斛就有3种,并该3种石斛的近似种。目前对铁皮石斛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检验鉴别以粗多糖为主要指标,而各类药用石斛中均含粗多糖,因此靠测粗多糖根本无法加以鉴定。国家各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均缺乏对铁皮石斛的专属检验方法是导致其他石斛冒充铁皮石斛的根本原因。目前,铁皮石斛原料只能通过经验对外观性状进行真伪鉴别,而无法通过更科学可靠的化学方法鉴别真假、优劣;在相关产品检验中,既难以辨别是否含有铁皮石斛成分,也难以测定铁皮石斛有效成分的含量,给鱼龙混杂以可乘之机。二是铁皮石斛类产品的标识和声称与内在品质不一致。在一些商场超市,许多标识为铁皮石斛(枫斗)的产品并非铁皮石斛,而是其它种类的石斛产品,其产品的作用也与铁皮石斛产品不同,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从监督管理看,管理体制不顺,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乏力。以植物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食品质量,不仅取决于生产质量的控制,也有赖于原料质量。但目前从种植源头到加工生产直至终端销售,分别由农业、经贸、工商、质检、药监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职责不明,责任不清,越位和缺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关于规范和发展铁皮石斛产业的对策建议
  
  铁皮石斛作为一味传统名贵中药材,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开发后,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培育,形成了集科研、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是我省保健食品领域的重要拳头产品。同时,健康有序发展铁皮石斛产业,对发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委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于今年5月18日召开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研讨会。会上专家一致充分肯定了铁皮石斛的功效,证明了其在养阴生津等方面具有明确的作用,是一个百姓保健、治病的好产品。药品、保健食品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前景广阔。同时药品、保健食品行业也是一个更新换代非常快的行业,要培育出一个经久不衰的产品非常不容易。铁皮石斛这个产品多年来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具有很好的市场基础和产业基础。虽然现在市场还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只要积极培育,应当会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铁皮石斛产业的发展潜力很大,因此,我们认为继续培育该产业,将发展铁皮石斛产业作为我省中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可加快推进我省铁皮石斛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对策建议如下:
  
  (一)加强产业规划指导,引导企业和市场规范发展。
  
  针对铁皮石斛产业现状,政府部门除要加强监管外,更要通过产业规划等手段加强规范和指导。尽快制订《浙江省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鼓励新工艺与新技术的应用,引导企业实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建设。
  
  到2010年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起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铁皮石斛原料种植实现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基地化生产,产品实现质量可控,品牌效应突出,热销国内药品、保健食品高端市场,在更大范围参与国际合作与市场竞争。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原料种植面积达8000亩以上,产品销售产值达7亿元,其中,培育销售产值1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3-4家。
  
  (二)通过建立种植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提高铁皮石斛种植业水平。
  
  1、继续进行铁皮石斛优质高产种植技术的研究及应用,进一步提高种苗原料的大田成活率、亩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为扩大种植面积提供技术保障,并通过财政支持等措施对铁皮石斛种植技术的研究、应用等方面的工作给予扶持。
  
  2、加强规范化种植技术标准制订和实施。由省农业厅会同省中药材产业种植协会负责制订标准化规程,组织制订无公害中药材--铁皮石斛系列省级地方标准,促进种植基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积极推进品种认定和基地GAP认证工作。鼓励骨干企业开展铁皮石斛品种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省食品药监局申请GAP认证。省经贸委、科技厅、农业厅等部门对铁皮石斛种植品种通过省级认定和种植基地通过GAP认证的生产企业,在财政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4、企业在建及新建的省内外铁皮石斛种植基地的管理(含建设地、规模、技术等内容)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省食品药监局备案。企业不得组织未经备案确认的种植基地的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三)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等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及企业综合素质。
  
  1、加快推进铁皮石斛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检测技术攻关工作。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力量,集中力量从性状、显微、DNA分子以及化学成份、指纹图谱等多方面展开,攻克质量标准难题。省经贸委、科技厅等部门将形成合力,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使之尽快突破。
  
  2、加快产品和工艺技术创新。应用先进适用的提取加工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提取加工业,提高铁皮石斛提取加工水平和质量水平。进一步开发铁皮石斛系列新产品,以满足百姓用药和保健需要。
  
  3、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并严格建立生产原料采购、生产记录、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建立台帐。
  
  (四)加强铁皮石斛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保证产品质量
  
  1、严把产品注册审核关,加强对新申报铁皮石斛产品的种植基地的核查,对无基地来源的产品不予受理申报。
  
  2、从原料种植的源头抓起,加强对铁皮石斛种植基地的监管,建立种植基地的有关信息档案,建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企业的种植基地的日常监管。
  
  3、加强对铁皮石斛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实施GMP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的动态管理制度。
  
  4、加强铁皮石斛流通环节监管,严格产品标色、广告的管理,对外省企业的产品,销售单位要生动索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品种来源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工商、卫生部门要做好铁皮石斛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
  
  5、进一步理顺保健食品管理体制。建议尽快实行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许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全过程统一监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正体现“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根本上提高铁皮石斛产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6、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管理。研究制订企业公约,要求企业做到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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