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工厂是指在严格执行保健食品GMP规范生产并取得GMP许可证,并在同行业中硬件投入、生产过程管理具有先进水平的营养保健行业企业。
评选范围:
在长三角地区(包括浙江、上海、江苏、江西)从事营养保健品生产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示范工厂”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一)具备营养保健品(包含保健食品、营养食品等相关产品)生产资格;
(二)浙江、上海、江苏、江西各省市营养保健行业协会会员;
(三)开业已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四)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许可证,产品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五)上年度的年工业生产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
(六)本年度在技术改造、生产过程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