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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2014-10-15 来源:中国行业信息研究网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于1997年12月5日发布了《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该条例对我国的营养改善行动提出了具体目标、方针和措施。部分目标是:
  
  (1)加强对食品餐饮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逐步建立并实行营养师制度。
  
  (2)加强培训在职营养专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和作出相应的规定,使营养人才得到合理的使用。
  
  (3)加强对食物生产、食品流通、食品工业、营养与健康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及研究机构和科技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营养知识培训,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
  
  2.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国务院办公厅与2001年11月3日印发了关于《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86号),为指导我国食物与营养持续、协调发展,要求各地区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该纲要涉及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点领域、地区与群体,促进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求:
  
  (1)提高食物与营养发展的科技水平,增加食物生产、食品工业、食物营养卫生及相关领域的前瞻性、战略性、公益性科研投入,培养和造就食品与营养科学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注重引进、消化(消化食品)、吸收国外有关食物与营养的先进技术。
  
  (2)抓紧制定关于营养师、营养标识、儿童营养等方面的法规,把居民营养改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提高营养师的社会地位,逐步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食品企业、餐饮服务业推行营养师制度。
  
  3.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教育部于2001年4月19日发布了《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促进学生营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每年的5月20日为“中国学生营养日”。
  
  4.2005年第三季度职业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公共营养师”为新的国家职业
  
  2005年10月2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四批11个新职业。公共营养师在众多营养师(营养师、营养保健师、营养管理师、国际注册营养师)中脱颖而出,作为唯一正式的职业种类和名称进入国家职业大典,是营养认证行业中唯一有《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作为法律依据的职业(参考网站:www.osta.org.cn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并发布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2007年4月1日第一版,2007年4月1日第一次印刷),其职业定义为: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职业等级为: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公共营养师的工作方向:私人营养师、学校营养师、食品营养师、减肥营养师、酒店营养师、健身营养师、运动营养师、商务营养师、保健营养师、营养讲师、临床营养师(必须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5.《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实行)》颁布
  
  2007年1月1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实行)》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劳动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始相关统一鉴定工作。
  
  6.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于2007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300号),以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7.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8年8月7日发布了《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2008年第18号),以规范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
  
  8.《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条例(草案)》出台
  
  2008年我国首个营养法草案《营养条例》已提交卫生部,正在报国务院审批。该条例既针对公众健康,也对食品加工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管理范围包括政府应该如何投入,企业生产时应配备哪些人才,幼儿园应如何推行儿童的营养工作等。
  
  首先对食品质量标准中营养方面的详细规定,完善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并为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提供指南。其次,着力解决目前中国营养师严重不足的问题,食品企业、幼儿园、食堂等将来也都将被要求配备营养师。最后,国家还将对特定人群营养立法,包括儿童营养法、学生午餐法、妇女婴幼儿特殊营养补充法、老年人营养保障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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