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苦口婆心地解释现象,说明投掷的广告费为什么没有浪费。但是要具体而微地解释“在消费者离家之后、于卖场消费以前的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往往力有未迨。有更多的人看到广告、喜欢广告固然令人欣慰,但是终究没有“扩大市场份额”来得令人兴奋。为了创造销售,终端经营在近三年的重要性明显大增。但是由于行业分工的历史因素,似乎又形成了“广告理前端、促销卯终端”的作业逻辑。这,会不会二分简化了消费世界?消费者是带着广告为他创造的品牌关系(BRAND RELATIONSHIP)进入店家的。这种关系如果在店里没有被强化(REINFORCE),那么就有可能被竞品促销与终端其他行销手段稀释淡化、甚或消灭。卖场电视在此时此刻出现,确实有它的特别意义,它一方面既可以是促销产品的媒介,又可以同时透过它的广告运用而成为“品牌关系的延伸”。这弥补了二分法的作业漏洞,让广告也可以推动销售 ?? 至少,在理论上,它完全具有这个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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