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均利用亲情、友情,以做生意、介绍工作等名义将亲戚、朋友、同乡、同学骗离原籍到遂宁聚集。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凡进入团伙,其通讯、社交和日常行动等均受到严格的监控和限制,更不允许擅自出入其团伙。
3、隐蔽性很强。培训和生活场所均临时租用民房,并不定期变动。
4、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神秘感。该团伙以“家庭式”为单位,每个“家庭”10人左右,设有寝长和带新朋友的人(即专门负责监控的人)。
5、这些人每天无所事事,只进行“锻炼胆量、不惧怯生、敢于厚脸皮”的基本交际和能力培训,一般期限为七天,并灌输高工资高待遇,吹嘘月工资可达五千至八万元。
6、无实际产品展示和营销技巧的培训,一切处于虚幻之中。如一团伙口头宣称是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团队,销售的产品是“美丽佳人”、“露兰姬娜”系列化妆品。
7、发现的“涉传”人员,绝大部分都经过了“洗脑”或已是经过多次打击的人员,他们与政府大都采取“法不治众”或钻法律空子的方式予以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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