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较多的省份,因销售、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部分企业属于定单式、季节性生产,监管部门很难全面掌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动态,省局在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试行)。该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停产报告和复产验收情况进行备案,纳入监管档案,同时,对不执行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各地监管部门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频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