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药店购买。
二、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及网上(微商)购买保健食品,慎防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三、仔细查看包装上有无保健食品标识(俗称:“小蓝帽”),这是让消费者辨认区分真假保健食品的特制标识。还要看批准文号(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
四、保健食品虽然不同于药品,但也有具体功效成分的含量。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净含量(包装规格)等指标,没有标注的要慎重购买。
五、保健食品产品的宣传包装上,“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疾病作用”,不要轻信超出国家规定报批功能的保健食品。
六、混杂在保健食品中的普通食品。食品包装使用“QS”标识,食品虽然食用安全,但没有经过功能试验,因此是不允许宣传功能的。购买时要警惕这种混杂在保健食品中的普通食品。
七、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发票上要注明所购保健食品的名称及批号。
八、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或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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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不仅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必须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还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