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6月26日将迎来第5个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4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发布9起涉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从严惩治涉医违法犯罪,2013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聚众打砸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涉嫌犯罪的行为,严厉打击职业“医闹”故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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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专项行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有效遏制了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依法维护和保障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肖玮介绍,检察机关主要从三个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一是建立快捕快诉办案机制,保持对恶性伤医犯罪的高压态势。建立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如开设绿色办案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成立专业办案组等,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涉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如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其辖区内相关医院每年医患纠纷较多的情况,主动与武侯区公安分局、相关医院联合制定《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净化医护人员的医疗工作环境,提高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
二是规范法律适用与证据规格,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犯罪。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准确、适当的量刑建议。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梳理涉医犯罪常见罪名,制定《法律规范索引》和《入罪标准一览表》,便于一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办案。
三是加强诉讼监督,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运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全面排查,同时也注重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确保监督实效。
另外,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第一背景: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前几天,最高检专门表示了对泼汽油烧伤医生的案件关注。
6月1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权芬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将一小瓶汽油泼洒到该院医生、放疗科副主任覃光灵身上并点燃,导致覃光灵面部、肩部、前胸等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当晚,王权芬被警方刑事拘留。17日上午,南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和西乡塘区检察院相关干警前往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并建议公安部门进一步搜集完善证据,落实伤情鉴定等事宜,同时检察机关也表示将依法从快、从严审查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刚才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十多起。她说“暴力伤医等行为危及医护人员生命安全,破坏医护人员执业环境,制造医患紧张关系,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各界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希望执法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犯罪。
今天(24日)发布的典型案例分两大部分,第一类是医患纠纷引发的侵害医护人员案件,包括连恩青故意杀人案、王英生故意杀人案、钱德平故意伤害案、李明故意伤害案;还有一类是妨害医疗秩序类案件,包括王敏寻衅滋事案、张德义、庞成伟、胡玮恒寻衅滋事案、陈金泉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赵君堂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贺志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肖玮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高度重视包括暴力伤医在内的涉医违法犯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惩处涉医犯罪工作的监督指导,坚决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广大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行医就医环境。同时,我们也呼吁全社会携手努力,医患同心、关爱医师,共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