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辛夷 王霞发自北京、上海
随着昨日(5月5日)的一则通知,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改革尘埃落定,这意味着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即将实现市场化定价。
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仍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新政实施后,之前的166个药品价格文件同时废止。
和其他价格改革一样,百姓最担心的是药价改革会不会越改价格越高?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仍将通过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放开价格是市场化必然
目前我国药品的定价形式有三种,针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
近十年来,国家发改委曾对药品进行了20多次降价,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一直都未得到解决。刘国恩介绍,最高零售价格是由成本加一定利润的方式确定的,这种方式没有体现疗效差异,且政府部门的信息有限,对药品成本也很难确定。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北京大学教授刘国恩认为,政府全面放开药品价格是药品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药品市场标准化程度很高,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手段决定价格。
绝大部分药价不会上涨
无论改革如何推进,药价会不会涨才是百姓们最关心的问题。
发改委给出的答案是:“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能保持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总体看,政府综合监管有能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异常上涨;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可以动态调整,将对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引导作用。
此外,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刘国恩认为,政府放开定价权会不会导致涨价,要看原来价格扭曲的程度如何。“人们的印象是原来价格定高的药品多,如果真是这样,市场化后价格自然会下降,没有理由相信价格会更高。”
脱离了政府定价的“缰绳”,药品定价市场化往前又迈进了一步,可是短期内完全回归市场却并没有那么容易。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一位官员表示,药品价格的市场化必须与招标采购的市场化,以及支付改革的市场化相结合才能够落地。放开药价管制后,与社保支付限额政策如何配套才是难点。
刘国恩则认为,药价高低并不一定直接传导到患者,“每一种病都可以用很多种药,医生可以开高价药,也可以开低价药,医生手里的这支笔才是决定因素。”而要让这支笔真正偏向患者,则需要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市场改革,通过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医患双方利益统一,让医生真正成为患者的代理人。
稀缺性品种或首先受益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药价改革并不意味着药价全面市场化,因为药品价格还涉及招标价,以及正在酝酿的医保支付价等,如今不少药企更看重的是集中采购的中标价,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尚无实质进展。“实际上,很多药价都是比最高零售限价低很多的,比如地方招标的价格,因此相对来讲最高零售价格的设定实际上早就没有太多的意义,反而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是很多企业关心的。”一位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数字显示,2013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约1.15万亿元,医院市场的药品销售规模9423亿元左右,零售药店市场规模2040亿元左右。
此次药价改革方案的正式推出,意味着最后由政府控制的2700余种定价产品也正式步入市场化轨道。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除了明显供不应求的血液制品和部分品牌OTC(非处方药)企业外,其他品种的提价难度很大。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武滨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药价放开总体对药品价格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稀缺性品种相对议价能力提高。
以血液制品为例,由于该品种相对供应紧张、需求相对旺盛,并且不受招标价格限制,因此血液制品有望受益。有媒体援引上市公司华兰生物(002007,SZ)、上海莱士(002552,SZ)相关负责人消息称,药价放开后,两家公司确定将会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