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此次检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检查突出针对性。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检查重点,主要针对前期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生产企业主要按GMP要求进行检查,重点为生产现场管理、原料管理和成品检测、批生产记录和相关记录以及其他关键项、重点项等情况;对经营企业主要检查保健食品合法性情况,例如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相关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店内保健食品广告和相关宣传材料等情况。
一是检查突出针对性。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检查重点,主要针对前期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生产企业主要按GMP要求进行检查,重点为生产现场管理、原料管理和成品检测、批生产记录和相关记录以及其他关键项、重点项等情况;对经营企业主要检查保健食品合法性情况,例如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相关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店内保健食品广告和相关宣传材料等情况。
二是检查注重代表性。根据每个县区(包括开发区、新区)和经营业态不同特点,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全市3家生产企业和3个县区的8家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针对涉嫌违反保健食品GMP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保健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针对零售药店和中小型超市,检查区域包括城区、县城、城郊、边远乡镇等,具体检查的经营单位涉及区域内消费者的主要购买场所。
三是检查确保真实性。检查不打招呼,检查组事先不知道被检查单位名称,在出发时才随机确定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到达被检查企业之后,向企业通报检查要求,并通知日常监管单位派出执法人员作为观察员,协助检查组完成飞行检查工作,在此之前,企业和日常监管单位均不知道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信息。检查完毕立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检查组人员、观察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是检查确保有效性。即注意抓好事项整改落实,通过飞行检查,了解到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个别经营企业涉嫌经营假冒产品,大部分经营单位未进行进货查验和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别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GMP存在较多问题等情况。
此次检查期间,各属地监管部门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截止目前立案3起。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前期检查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