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国新办举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围绕2014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春节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和食品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和经营的集中区域、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突击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春节庙会、游园会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
四是以承办年夜饭、春节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等活动的宣传教育,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是针对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市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六是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监测场所以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炒货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七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八是针对节日食品消费做好宣传引导,普及食品消费知识,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和食品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