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功效、偷偷“加料”,这是保健食品生产中最令人头痛的问题。2013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办法,对全区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念起“紧箍咒”。
除新建和年度内未开展生产的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外,2013年度广西参加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22家,其中被评为A级诚信企业13家,B级守信企业7家,C级警示企业2家。
监管部门加大对保健食品监管力度的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多长点心眼,谨慎购买保健食品,不被吹得天花乱坠的广告迷了眼。
据介绍,国家批复的保健食品分为营养素补充剂类(补充维生素及矿物质)和27种功能类。这27种功能包括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改善睡眠功能等。要特别注意的是,批复的27种功能里,并没有“改善性功能”、“迅速提高或增强男性性功能”等功能,所以保健食品标注有“改善性功能”等字样,就属于假冒保健食品。
监管部门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夸大功效的宣传。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消费者应当谨慎购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需要留意的内容还包括: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者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产品;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达等。
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到正规药店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向对方说明买保健食品的目的。选购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购买后保管好购买凭证,万一有质量问题,购买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