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31号),对全省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省食安办就各地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意见》要求,成立以食安委主任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各项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列入对下一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二要制定方案,强化落实。各地要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制订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员,如期推进各项工作。
三要加大督查,确保实效。各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与本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省食安办将建立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情况月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