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地积极构建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推行行刑衔接制度和检打联动模式。
江苏省
2013年8月,江苏省苏州市率先在江苏省筹建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三大领域的犯罪活动,侦查、办理涉及这三个领域的重大刑事案件等。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从4个方面为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支队筹备组成立8个月以来,已查处食品、药品等各类案件67起,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94名,破获了一批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大要案。
江苏省泰州市不断强化多方联动,积极探索部门协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11月27日上午,江苏省首家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中心“泰兴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中心”在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该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泰兴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中心是由该市综治办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筹建,具体负责全市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动执法工作,依法加大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该中心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办案机制,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强有力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2014年4月,泰州市高港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区食品药品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共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标志着该区食品药品执法联动机制正式形成。2014年5月,其所辖靖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与靖江市检察院座谈沟通,达成网上共享检察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的意见。该局将通过检察院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咨询、案件移送、案件预警、案件监督等多方面的行刑网上无缝衔接,形成共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合力,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湖南省
近年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与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共同争取和积极协调,2011年省编委批准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设立了食品案件侦查工作指导支队。2012年10月正式成立食品案件侦查工作指导支队,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卫生、农资、林业领域犯罪刑事案件的侦查。目前,全省已有长沙、株洲、邵阳、益阳、衡阳、常德、娄底等地通过编委批准,在公安部门内部成立了食品案件侦查机构。
湖南省公安部门食品案件侦查机构成立以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借力、发力、用力”,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着力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形成了强大的稽查打假合力。“三大机制”是:
从省级层面来讲,主要建立了厅局联席会议制度。湖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安全厅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加强药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药品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有关法规和政策,建立信息沟通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从部门层面来讲,主要建立了打击违法犯罪部门协作制度。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正式文件,建立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部门协作制度。
从办案层面来讲,主要是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制度。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以正式文件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工作制度的通知》,从重大案件督办、政策研究、信息共享、宣传教育、案件举报查处奖励、协作督导等方面予以明文规定。
2013年,湖南省共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805起,移送涉刑案件96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30人。
海南省
日前,海南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联席会议在海口市召开,省检察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厅、国土环境资源厅、林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厅和商务厅等十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商讨。
会上,各单位分别通报了去年执法以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就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下一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相互配合联手打击犯罪提出了意见建议。
目前,海南省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行政执法单位与刑事司法部门未形成良好互动。此次的专项监督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监督与配合,形成合力的好契机。省商务厅正牵头建设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将为十家单位合作配合提供有效载体,为各部门之间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增加更多的经验和技术支持。
海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专门成立两个小组,将分别深入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具体专项活动监督工作,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立、构成犯罪案件不移交、以罚代刑的线索,发现并查处相关犯罪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