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至8月,总局将组成5个督查组 ,由相关司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北京、河北、河南、辽宁、吉林、江苏、山东、四川、甘肃、青海十个省(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主要是:了解各地打“四非”专项行动情况,指导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场督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散地或批发市场监管情况;督查总局交办和省际协查案件的查办情况,总局组织的飞行检查、暗访、监督抽验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收集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督查工作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总局领导要求,督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按照总局动员部署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执行督导工作方案,圆满完成督查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