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稳定,余杭区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了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由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牵头,余杭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落实。重点检查了辖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大众媒体(含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印刷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医学、药学专业刊物)所发布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治理了以下违法行为: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功能主治,以专家、医师、患者等形象宣传疗效,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对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标明具有治疗疾病作用和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冒充药品等。从检查情况来看,余杭区主流媒体及医疗机构无违法违规发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余杭区局稽查大队始终高度重视全区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经常性开展广告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余杭区广告经营业主知法、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辨别广告真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