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获悉,省食药监局公告今年第1期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名单,“清血八味胶囊”“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等13种产品上“黑榜”。
公告的违法广告产品分别是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血八味胶囊”、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药片”、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春玉液”、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宁片”、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拨云复光散”、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清肺胶囊”、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宫长春胶囊”、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丸”、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穴位磁贴”、武汉李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热磁疗贴”、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妙巢牌妙巢胶囊”、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
省食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些品种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疗效;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违法广告品种,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