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2013年1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此次抽查监测发现15起严重违法广告。这些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这些违法广告大多利用专家、他人或医疗机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有的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商品效用,如魔纤秀燃脂精油化妆品广告、诗兰蕊瘦脸精油化妆品广告。有的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如洛栓泰石龙清血颗粒药品广告、益肾健骨胶囊药品广告、舒心通脉肠多糖片药品广告、五味沙棘散药品广告等。有的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如天地松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华德虫草片保健食品广告。
据悉,工商机关将继续加大广告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严重违法广告,严厉惩治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