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业内的热点话题之一便是农夫山泉和媒体争斗。尽管这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偏离了食品产业的范畴,但是在嗅足其中的火药味之后,业内企业特别是知名品牌还是应当从中得到启示,那就是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在国家政策的规范过程中,企业要有理性的认知和良好的心态。
标准整合难免“混乱”
有关农夫山泉与某媒体之间的论战,其核心是使用标准之争。对于如何使用标准,《食品安全法》有着明确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然而,质量安全标准的整合需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标准“乱象”在所难免。以饮用水为例,记者了解到,市面上售卖的包装饮用水,其生产标准可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单是产品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就足以让消费者难以理清。因为针对水质成分差异,就分别有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GB8537、瓶装饮用水国标GB17323和GB17324以及除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国标GB19298。至于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更不计其数,包括农夫山泉使用的DB33833。在统一国标的过程中,农夫山泉的“中招”就不足为奇了。
业内人士指出,标准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是两个不同的责任主体,标准是政府制定的,而质量由企业掌控。如果企业质量达标,且产品符合诸多安全标准,那就没有问题。至于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冲突和差异,那是政府部门的问题,是标准的有效性问题。
毫无疑问,在行业规范的调整期,必然会有涉及到体制、法规、利益等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这样的矛盾和冲突也会集中地反映到行业内知名品牌企业身上,那就是消费者包括媒体对品牌企业的瑕疵所出现的过度应激反应。产业发展必然需要标准升级,标准的升级必然会有一个“混乱”期,作为企业需要有一个淡定的心态和理性的判断。这是企业成长的代价。
科普比公关更重要
就农夫山泉的受困,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一些企业负责人不愿透露自己的身份,但他们普遍认为,作为占包装饮用水市场份额近四分之一的农夫山泉受到如此待遇会是整个行业受损,而且让农夫山泉一个企业来承担标准整合期的“乱象之责”也有失公允。但是,对于企业如何应对和规避,这些企业家还没有更好的办法。
5月6日,农夫山泉召开新闻发布会。用农夫山泉董事长当时的话来说,“农夫山泉采用这种办法,是不得已”。用参加发布会的一媒体记者的微博留言来说,这场发布会“简直是一片混乱”。而本报记者在观看了发布会的完整视频后的感觉是,尽管场面有些混乱,但是农夫山泉却把饮用水标准这件事说明白了。而如果农夫山泉提早有这样的主动和耐心,或许与媒体的冲突也不至于如此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