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本届政府任期之内的工作任务。记者梳理了通知中各政府机构2013年要做的29项工作,这些工作体现着政府机构立志改革的决心和职能转变的内涵,其中的不少任务关乎食品产业,都是精彩的亮点,将为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完成机构调整
通知精神
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机构改革中涉及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职责调整通知。
记者解读
通知不仅对国家食药总局“三定”任务进行了规定,还对地方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提出了指导意见,并且对相关衔接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所有这些在通知中都明确了时间表和责任单位,虽然这些规定和方案只是印发在纸面上的文件,但是一个职能清晰责任具体的食品监管体系今年6月份应该浮出水面。食品行业不会等得太久。
理顺法规标准
通知精神
提出一批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建议;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记者解读
新的食品监管机构的职能显然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的有些相关条款有冲突,这需要国家食药总局提出修改建议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最后经全国人大审议后才能对法规修改。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全国人大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并不妨碍新的食品监管部门实施相关职能。而对4000多项涉及食品的标准进行整合修订,更是国家卫计委一项艰巨的任务。因此,在通知里提出的具体任务是:2013年12月底前提出改革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的方案,并组织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值得一提的是,从标准的修订到标准的执行,肯定会给企业留出缓冲期。
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精神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相应加强监督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