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年一样,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及其商业行为,其中关于过期食品加工原料的报道触目惊心。节目播出后,除了当地工商执法部门紧急出动进行执法以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近期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销售过期食品损害人体健康,对其重罚理所应当,但仅仅加强监管、严厉处罚,是不是就能解决此类问题呢?
毋庸置疑,凡是销售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无论是原材料、成品还是地沟油,都是罔顾大众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行为,对其进行包括经济惩罚、刑事追究等打击手段都不为过。但是,这些惩罚手段都应该仅仅作为最后手段,是对于偶尔出格行为划定的高压线。倘若这些惩罚成了日常的管理手段,那么要不就是条律过严,要么就是被管理者被逼无奈,只好铤而走险。
不妨针对此次被曝光的过期食品原料一事进行简单分析。一旦出现过期产品,商家总不能就那么一直堆放着,要么换包装销售,要么销毁,要么找其他渠道卖出去。换包装的话,库存和再次包装需要追加成本,最后也未必盈利,而且还冒着执法违法、被吊销执照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果销毁呢,在哪里销毁?不少商家都发现过期食品的销毁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处理单位、场地、善后都要花钱,销毁一批货物代价高昂;如果找渠道售出呢?在最大电商平台阿里巴巴上可以查到,接单采购过期食品的企业屈指可数,而且往往只针对极少品种的食品。
现实情况是,商家要么就甘愿付出高昂法律成本和诚信成本,把过期食品重新包装上市,将企业运营损失暂降到最小,要么坚持诚信和法律约束,将过期食品高价销毁,或导致企业运营受困,甚至倒闭。两害相权,短视的企业主往往选择前者,所谓“先过了这个坎再说”。当然,这不是要为失责的企业找借口或为其脱罪,而是要提醒我们自己,制度或者说游戏规则是否已跟不上时代发展。
现代商业社会必须由诚信搭建而成。而诚信的来源,除了文化底蕴、社会责任这类道德意识,还来自于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假如经营者一手是道德,一手是生存,那么选择生存而抛弃道德的企业难免会占多数。这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对此,规则制定者和管理者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企业主的博弈困境,并给其留有足够的发展余地,手中偶尔扬起的皮鞭才更有说服力。
具体而言,管理部门在监管企业销毁过期食品的工作时,除了一再让企业做出承诺并定期检查之外,是否可以设法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例如,政府投资兴建专业的过期(不良)食品回收销毁站,替商家承担一部分销毁过期食品的成本,同时也借此建立生产企业和商超销毁过期食品记录档案;此外,倡导过期食品的再次开发利用,扶持相关研究和企业,帮助建立过期食品的再售渠道。当这些政策性措施缓解了企业经营上的后顾之忧,诚信才有可能逐渐在企业行为中被奉为圭臬,而那些严惩条例才真正成为最后底线。
总之,正所谓“堵不如疏”,能否为企业剔除过期食品处理的后顾之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理想办法,而同样的思路和方法当然也适用于地沟油、问题奶粉等顽疾。李克强总理说政府要简政放权,简政放权的核心思想就是构建服务型政府,而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表现,就是多解决实际问题,少挥舞皮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