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当前,食品安全事件仍呈现多发、易发、群发态势,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如何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及时预防风险源、化解风险点。
一、创新风险监管方式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是对新时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将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从“消极”、“被动”、“事后弥补型”转变为“积极”、“主动”、“事前预防型”,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紧紧掐住“渠道”关键点,以定期原料抽检、大宗原料使用报告、重点原料销售公司质量负责人约谈等为工作重点,把好原料进厂关。通过整合监管队伍的力量,更好地履行职责,构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的新载体,抓好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研判和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负面清单,努力做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着力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风险监管机制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程序复杂、工作量大,需要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来保障工作有序实施,要着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的四个工作机制:
(一)建立风险监管信息收集机制。要把各类媒体、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作为风险信息的收集点,从投诉举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媒体网络、境外通报、国内机构组织通报、转办信息等工作中发现风险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分析研究。发挥政府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校、生产企业“四位一体”优势,形成互补,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项目,查找新出现的风险点,挖掘深层次问题,尽可能确定风险信息来源、主要内容、危害对象、产生原因、风险危害程序、社会影响等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相关情况,做出分析筛查结论,提出风险监管信息分级等初步处理意见。
(二)建立风险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各基层局要确定专门联络员向上级风险监管机构报送所收集的风险监管信息,明确风险监管分类。一级风险监管:已经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危及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没有人员伤亡,但影响地域广泛,超出市级行政辖区。二级风险监管:可能危及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地域性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并呈扩大态势。三级风险监管:属于局部、区域性,需要进一步研判;有可能引发一级风险或二级风险。一级、二级风险监管信息应立即报送上级风险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三级风险监管信息应每月定期报送上级风险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
(三)建立风险监管信息研判机制。要对收集的风险监管信息采取工作研判、专家研判、技术研判、调查研判等方法进行研判。对于有国内标准规定的风险监管信息,提交食品监督稽查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国内标准没有规定的风险监管信息,构建以大专院校、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专业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家库,召开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讨会,研判立项可行性。参与研判的专家要有代表性,应当为奇数且原则上不少于3人,复杂问题的研判专家不少于5人;研判决定应当根据多数与会专家的作出,专家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组织进一步调查研究。
(四)建立风险监管处置机制。要依据风险监管不同情况采取应急、预警、通报、整治、督办等处置措施。对需要采取预处置措施的,要在报送风险监督信息的同时予以实施,以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有国内标准规定的风险监管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现行的管理制度依法进行处置;国内标准没有规定的风险监管信息而本市无能力开展研究的,可报请上级部门组织研究;经研判不构成风险监管但又需要提醒社会公众注意的信息或具有消费引导性质的质量安全信息,可向新闻媒体通报,或在政务网上发布。
三、提升预防风险水平
预防风险,才能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占据主动,扭转“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要善于从四个方面提升预防风险的水平:
(一)善于从日常监管工作的薄弱点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善于从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风险,在提高监管能力的同时,增强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水平。充分利用QS、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区域监管等现有监管措施,从中发现的薄弱点和异常波动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梳理出隐藏其中的风险、隐患等问题,提升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成效。
(二)善于从检测检验工作的细微处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善于从日常检验工作中发现风险,在提高检验能力的同时,提升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水平。在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型式试验、技术审查等相关工作中,通过运用多种科学手段和技术方法,深入了解承检食品企业状况,全面统计检验检验数据,综合分析检验检测结果,从数据分析中挖掘风险因子,从系统分析中发现不安定因素,寻找隐藏在检测数据、检验结论细微处的隐患问题,以小见大,及时、准确、高质量地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善于从社会舆情信息的热点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善于从社会舆情信息中发现风险,在提高信息收集能力的同时,提升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水平。有效收集其他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消费者等反映的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舆情热点信息,进行归纳、汇总、梳理,挖掘舆情信息热点中隐藏的各类风险信息、隐患问题,扩大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信息的来源。
(四)善于从市场网络的新渠道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善于从市场网络的新渠道中发现风险,在创新食品质量监管方式的同时,提升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水平。通过完善和改进监督抽查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探索建立市场买样(网购)发现风险机制和专业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主动出击,把流通领域买样作为发现风险的主渠道,对市场或网络发现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针对性的抽查,提高预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四、增强化解风险能力
化解风险,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避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增强大局和责任意识,从四个方面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一)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牵头化解已出现的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外部信息通报制度,要在发现掌握本地食品质量安全真实风险的基础之上,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并提出化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方案和建议,由地方政府主导牵头组织处理,推动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负总责,提升化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成效。
(二)加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化解已出现的风险。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各类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信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风险发生地监管部门要切实开展风险整治工作,上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必要时直接参与整治工作。检验机构也要及时向所属监管部门通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强化合作,共同处理化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发挥市场机制力量,全民动员化解已出现的风险。要加强信息发布,通过制定出台信息发布的制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利用“黑名单”制度,对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的企业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发动全社会共同来监管食品质量安全,营造全民关心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突出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研究和监督功能,督促相关企业整治落实到位。
(四)加强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技术支撑化解已出现的风险。要提升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和项目覆盖面,解决“不能检、检不准、检不快”的被动局面,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风险预测、标准研究、科研创新等技术能力,为化解各类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五、明确风险监管奖惩
明确奖惩,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舆论引导,宣传预防风险、化解风险的新典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运用各种新闻传播方式,大力宣传预防风险、化解风险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在当地营造鼓励预防风险、崇尚化解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通报表彰,总结推广预防风险、化解风险的新做法。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的定期发文予以通报表彰;对效果显著、成果突出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系统内予以推广传播;对隐瞒不报、消极应对风险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发现风险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考核奖惩,树立预防风险、化解风险的新标杆。在通报表彰和批评的基础之上,制定考核奖惩机制,设置加分和扣分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在相应的通报中予以加分和扣分,年终按照总分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或年度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考核中予以相应的加分。通过建立与考核相挂构的奖惩机制,真正做到鼓励、奖励预防风险、化解风险,批评、惩戒隐瞒风险、消极应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