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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全文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们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发布时间:2016-03-09 10:59

点击下载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09 10:54

点击下载 GB 2840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全文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简称EPA,下同)、二十二碳五烯酸(简称DPA,下同)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简称DHA,下同)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发布时间:2016-03-07 14:20

发布时间:2016-03-07 09:54

点击下载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已经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03-03 08:52

点击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03-02 09:09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法律对保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规范统一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总局在公开征求和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专家及行业组织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论证,形成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点击查看全文)。《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4条、75条、76条、77条、78条

发布时间:2016-03-02 08:49

点击下载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毕井泉    2016年2月26日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

发布时间:2016-03-01 10:23

点击下载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

发布时间:2016-02-29 13:57

  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及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涉嫌违法行为的活动;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发布时间:2016-02-29 10:16

  为加强保健食品命名管理,现就《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包括不得含有已经批准的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文字,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内容的文字。    二、对已批准的名称中含有与保健功能近似、谐音和暗示功效等

发布时间:2016-02-29 09:22

点击下载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原文.doc  据有关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在本月向WTO递交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送审稿。如果一切顺利,这个改变俗称蓝帽子保健食品过去单一产品注册制度的办法将在不久后的年内生效。国家食药监总局是在2月18日向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通报上述文件的,目标和理由是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未经证实,仅供参考】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行

发布时间:2016-02-26 13:40

  一、什么是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是针对我国孕妇及乳母存在的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等营养相关问题,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该类产品添加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适宜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的营养补充。    二、《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31601-2015)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我国发布的GB 22570《辅食营养补充品》在我国儿童营养改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显着降低了我国儿童营养不良的比例。基于该项目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适合于

发布时间:2016-02-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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