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一些使用类似“纯绿色”“无污染”等宣传用语的食品,消费者追求健康、环保,往往偏好选择这样的食品,殊不知这种营销方式往往包含着欺诈。
食品欺诈宣传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同时也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还会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好的食品企业不做虚假广告,不诚信的企业却敢忽悠消费者,如此一来,“劣币驱逐良币”在所难免。
虽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中明文禁止商家夸大宣传、发布虚假广告,但由于这些现象普遍存在,消费者反而习以为常。这也成为食品宣传夸大用语和虚假广告一直“存活”的原因。
食品安全无小事,对于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必须“零容忍”,绝不能姑息。身处网络时代,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决定了消费者的弱势状态。加大对食品安全欺诈的打击力度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因此,必须要规范广告用语,杜绝“纯绿色”“无污染”这样夸大宣传的用语出现,商家做到诚信经营,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维护消费者权益。
“舌尖上的欺诈”为何难以禁绝?很重要的原因是对其违规行为处罚较轻,因此,遏制“舌尖上的欺诈”,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很重要,措施跟进、落实更重要,并形成长效机制。精准打击才能有效监管,才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让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