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练洪洋
七夕已过,中秋将来,一年一度的“月饼大战”正式拉开帷幕。参战各方正各显神勇,在创新、包装、宣传方面寻找突破口。尤其在创新上,今年月饼市场最夺眼球的不是什么天价月饼,而是各式创新产品。这些月饼因为馅料够奇葩,让消费者感叹“只有我们想不出的口味,没有商家做不出的月饼”。
无论坚守经典、呵护情怀,还是大胆创新、与时俱进,保障月饼安全是第一要务。每一种月饼口味的开发都必须够安全才行,迈过安全这道门槛,企业才可以谈创新。而食品安全,恰恰是时下社会的痛点。
作为一种节令食品,月饼的生产、销售、消费呈现与其他食品不一样的特点:季节性强、销售时间短、生产企业多、销售渠道散等,其中许多环节都潜藏着食品安全风险。月饼只为中秋而生,中秋一过就销声匿迹,“月饼大战”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为了供应充足,企业早早就开始了月饼生产,生产时间越长,月饼变质风险越大,为了防止变质,个别企业便违规使用防腐剂,“饼坚强”“古董饼”就是这类产品。
“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是传统月饼的生产状态,从大酒楼、大宾馆到西饼店、小作坊,取得许可之后都可以生产月饼。生产企业多、小、散、乱,客观上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难度。销售大致亦如此,各大商场、各大超市、各类饼店甚至酒店大堂都摆满月饼,如今还多了线上销售、朋友圈“私房月饼”,销售渠道多了,购买是方便了,食品安全风险也加大了。
生产是决定月饼质量的第一环节,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对于月饼安全尤为重要。针对月饼这种特殊食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能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能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譬如为让月饼颜色更诱人、更有卖相,使用合成色素,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要是月饼安全出了问题,流通环节也要负连带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在流通中各个环节参与者的民事连带责任。因此,无论是商场、酒楼,还是西饼店,月饼销售者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不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不以裸装、散装和篡改保质期等方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更不要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除了生产企业、流通环节之外,食品安全监管也是一道重要关口。食品安全监管,重在事前与事中,不要等到“失火”之后才“救火”。事前监管,重在企业生产环节——检查月饼生产者是否证照齐全,每一个种类的月饼生产是否执行相关标准,是否标明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常规项目,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售假等情况;事中监管,重在月饼销售环节——对各类销售点月饼进行随机抽样,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要依法、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置,严厉查处销售“三无”月饼,陈馅、过期、劣质月饼等违法行为。
现代社会,任何主体都无法单独应对广泛分布的食品安全风险,必须调动社会各类主体共治的积极性,编织一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安全保障大网,月饼安全也不例外。媒体也是社会协同的组成部分,在维护公众的食品安全上,新闻媒体有责任也有能力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