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育兵
日前,广东省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消费者、业内从业人员和市民积极举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违法行为或提供有关线索,将对有效举报或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7月24日《中山日报》)
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许多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商机”。依着对老年人心理和生活状况的洞悉,他们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为介质,以非法的会议营销为手段,以花言巧语和伪装出来的温情来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
这些营销会议,组织者当然知道其非法性,所以其隐蔽性极强,有的甚至靠口口相传进行,阻止非目标人群进入。这样的会议组织方式,事实上把老年人置于“羔羊待宰”状态,也让监管处于盲区状态。
打击这些非法会议营销,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最需要的,是把这些编织了防护网的营销撕开一条口子,从而为监管找到正确的方向。诸多的事实表明,通过奖励,鼓励消费者、业内从业人员和市民积极举报,是给监管安上千里眼、顺风耳的有力方法。
对举报进行奖励,需要有一定的条件进行限制,比如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证据或者线索等。但对于举报,却不宜有过高的要求。消费者或市民对某一活动有怀疑,但他们却无力搞清对象、事实,这样的举报同样有意义,至少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核查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