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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谣言必须严惩不贷

2017-07-2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 潘苏子

农业部近日在京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曝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谣言。专家指出,2015年4月,“草莓残留乙草胺超标”事件,让北京市昌平区观光采摘游客骤降21万人次,辽宁东港市“五一”期间草莓供应量暴跌至零。谣言不仅引发消费者恐慌,更导致销量骤降,价格下跌,影响相关产业健康发展。(7月18日中国江苏网)

在互联网与新媒体技术大步发展的今天,与之相伴的网络谣言也在不断滋生、逐渐升级,在众多谣言中,食品行业成为了谣言的重灾区。这些年来,“塑料紫菜”“塑料大米”“燃烧的粉丝”等食品谣言频繁出现在朋友圈。有数据显示,在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就占到了45%。

民以食为天,前些年出现的“食品造假”事件已经严重削弱公众的信任度,因此食品安全上的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立马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末梢。食品谣言经过“病毒”式的传播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食品谣言严重损害了企业和产品的声誉,造成民众的焦虑和恐慌。更严重的是网上食品安全谣言扰乱社会信任,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威胁。

建立社会多元主体共治谣言的长效机制,形成合力铲除食品网络谣言滋生蔓延的土壤。国家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具体实施细则,对给他人和企业造成伤害损失的谣言制作者、传播者追究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应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的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引导,增强民众辨别食品谣言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食品生产、流通运输、市场等环节监管,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构建全链条的食品溯源制度,确保民众能够便捷地了解相关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出现食安危机,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以精准的科学解释树立消费者的信心。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上应承担起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社会责任,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参与政府和行业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教育,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的认知能力。广大网民和群众要理性思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抵制食品网络谣言,打造食品安全环境。公安、司法、检察、网络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加大惩治力度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食品谣言的造谣者,特别是对一些通过网络传播食品安全谣言扰乱市场秩序、从中牟利的恶劣行为严惩不贷,不让谣言有滋生的土壤,还百姓健康、清新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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