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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豆制品的消费提示

2016-06-23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大豆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食用历史,以豆腐为代表的豆制品深受我国人民喜爱。大豆含丰富的蛋白质、必需脂肪酸、维生素、膳食纤维和多种植物化学物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建议每人每天摄入25~35克大豆及坚果。
  
  一、豆制品需要妥善储存,尤其是在夏秋季更应注意,避免细菌滋生。豆制品通常含丰富的营养,同时水分含量高,很容易滋生细菌,储藏不当容易变质。例如豆腐、豆浆、纳豆等生鲜豆制品,需要在4℃条件下冷藏保存。如果豆制品闻起来发酸,豆腐、豆干等豆制品摸起来黏滑,没有弹性,说明已经变质,不要再食用。
  
  二、家庭自制豆浆需防范皂甙中毒。豆类含有一种叫皂甙的物质,当豆浆煮至80~90℃时会产生大量泡沫,形成“假沸”现象,此时应当关小火继续煮5~10分钟。如果立即关火,皂甙无法被彻底破坏,可能导致中毒,症状多为恶心、呕吐,严重者可呼吸困难,需送医院治疗。
  
  三、家庭自制发酵豆制品需防范肉毒杆菌中毒。我国部分地区有食用自制发酵豆制品的习惯,如臭豆腐、豆豉等。这些食物容易受到杂菌的污染,如果污染肉毒杆菌,可引起肉毒杆菌中毒。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自制发酵豆制品,如果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眼睑下垂、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疑似肉毒杆菌中毒的症状,应当尽快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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