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经常在网上买食品,比如说过年过节买一些在海南买不到的外省特色食品。”冯鸣坦言,他在网上买东西会选品牌企业的旗舰店。同时,他会看其他买家的评价。“网上销售的食品,质量参差不齐。”冯鸣说,他也一直在思考,怎样更好地解决网购食品的安全监管问题。“如果用传统的方法老套路,像监管实体店这种做法监管网店肯定监管不好的,要用互联网思维解决。”冯鸣说,如果在每一个网店都有一个监管部门能进入的通道,监管部门通过这个通道把这个品种抽检的结果会发布在上面,消费者打开网店就能看到被抽检的结果,及生产企业检查的情况,无证生产或者条件不合格,监管部门有权屏蔽网店,网购食品的安全将得到升级,但非一省之力能实现。
据了解,海南缺少第三方电商平台,淘宝、京东等大型大型电商平台都在省外,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进入通道,有监管功能,才能更好地解决网购食品安全的问题。
其实,在去年10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已明确要保障网购食品消费者的权益。新食安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也就是说,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需要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一旦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便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由该平台赔偿,其后再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