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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波:我国食安风险交流成效已显 建议探索精准交流新模式

2016-06-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政府风险交流力度不断加大。为重树机构信誉,各部门以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积极推动监管信息透明化。例如食药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规程,规范了地方监督抽检的信息公布。各部门在积极回应食品安全舆论热点的同时,也提前对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话题给出科学解释。例如卫生计生部门围绕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不断增强信息透明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信息的可读性,通过提前科学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性。食药总局在官网设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专栏,开展消费提示和风险解读。食品评估中心广泛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媒体等科普活动;通过举办机构开放日,让公众近距离与科科学家沟通交流。政府监管部门也开始重视新媒体微博微信的运用,打造自媒体品牌,抢占新媒体食品安全的话语权。
  
  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CFIC)、果壳网、科学松鼠会、清华大学等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分析热点食品安全事件、丰富传播手段,破解大量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减少不必要的恐慌。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体系,开展了大量具有高广度和强度的风险交流工作,公众逐渐趋于理性。然而,在交流效果上仍有不足。面临信息生产碎片化以及传播渠道多样化的冲击,谣言传播出现了多主体、跨平台、易反复的特点。而新媒体、朋友圈的相对封闭的传播环境又使辟谣的信息很难达到目标受众,传统的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引导力严重受限,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形势越发严峻,交流的无效甚至反效的问题异常突出,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能力问题,风险交流还是缺乏技巧。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没有专门的风险交流的课程,也没有这样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的滞后导致了风险交流专门人才的匮乏,无论是政府、企业、研究院还有媒体都不太了解风险交流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谣言疯狂传播的情况基本上是手足无措。
  
  有效的交流需要知己知彼,而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研究才刚刚起步,很多重要的问题尚缺乏了解。目前主要采用传统科普以政府或者传播者为中心的模式,由他们来决定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时机。尽管或传播者也会考虑到受众的需求和满意度,但从总体上看,更多的还是以供给者的资源、目标定位和便利性为导向,对受众的主动性和实际需求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有时科普还会起到相反效果。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风险认知研究结果显示,在食品添加剂科普方面,有些传统科普的内容甚至会增加公众恐慌。
  
  在交流策略方法上,不了解公众的认知心理和规律。科学求真求准的逻辑难以和公众需求,以及媒体求新求快的逻辑相对接。例如将风险交流视为单纯的知识传播,而研究表明,改变公众的风险认知和态度,知识只是一个必要的因素,而不是全部,人们的情感、信任、注意力都会影响人们的态度,而且影响力可能更大。研究还表明,让公众科学认知食品添加剂,减少不必要的恐慌,信任培育比知识科普的影响权重更高。而我国的风险交流过于重视知识的科普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如果抓错重点,共识必然难以达成。
  
  在交流对象上,未针对不同层面的受众个性化定制信息内容和渠道。不管交流对象是哪类人群,不管高风险人群的社会特征,都千篇一律采用同样的信息渠道和内容,我们的科普宣传品能否准确传达给他们并且被他们理解和接受,值得考量。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风险交流工作,但是,在如何准确的评价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效果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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