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杜晓曦表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首先需要强化专业性,尊重科学,既要强调准确也要全面,承认科学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其次也需要强化敏感性,坚持及时有效,将正确的信息以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渠道传递出去,保持对各类风险信息的高度敏锐观察力,重点关注突发事件、媒体热点和国际动态早发现、早处理、引导引导,做到狠抓“打早打小”,避免“拖晚拖大”;第三,还要强化常态性,坚持预警“细水长流润物无声”,注重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各利益相关方参与,以坦诚、平等、开放、透明的胸怀逐步构建信息信誉,促进形成共识。
以下是发言全文: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大家早上好,首先非常高兴我受我们食监三司的司长王宏司长的委托来论坛和大家交流和介绍一下,这几年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我们打算怎么做。
本届论坛将“风险交流与食品安全”作为两个主题之一,充分说明风险交流的重要性。风险交流作为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手段,是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新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专门增加了对风险交流主体、原则、内容和形式的规定,标志着风险交流工作在中国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将其作为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开展了大量工作。下面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认识、做法和今后的一些考虑。
简单来讲,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就是各利益相关方围绕食品安全风险及其相关因素交换信息、意见和看法的过程。这里首先是,“各利益相关方”包括监管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行业组织、媒体及其他主体,单凭某一方努力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其次,交流的实质强调信息、意见和看法的双向交换,而不仅仅是告知、传达,交换意味着“有来有往”,要把我掌握的信息告诉你,然后听取你的意见看法,接下来我还要做出回应,形成良性互动。第三,交流强调“过程”,从发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的全过程进行交流,而不是仅仅交流最终结果。风险交流遵循科学客观、公开透明、及时有效,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的风险交流有利于科学理解风险信息,有利于提高监管部门公信力和消费者信心,有利于促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有效施行,有利于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