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舆情监测

公益诉讼应触及食药等更多领域

2016-05-29 来源:法制日报
  
  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情形往往具有类型化、地方性特征,广东试点地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类案监督。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一畜牧公司污染案中,针对该地区普遍存在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现象,向当地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环保局采纳检察建议,责令各大型污染企业整改到位,对12家企业依法提请市政府给予关停。
  
  截至目前,试点省份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案件68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8件,有401件已经通过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积极履职达到监督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十分肯定诉前程序的作用。他说,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给行政机关改进的机会,不改再行起诉,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助于及时纠正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公益诉讼有待进一步完善
  
  专家们普遍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近一年,不仅弥补了公益诉讼主体缺位的不足,也有效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推动了法治发展,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来自试点地区检察院的与会者直言不讳,试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地位如何体现,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注意到,当前公益诉讼主要是由基层检察院提起的,他认为由高一层级的检察机关提起更为恰当,因为行政机关有时之所以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管职责,是受地方利益格局影响,高层级检察机关介入能够打破这种利益格局,减少办案阻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要一以贯之,不能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就当案结事了,要继续实行监督直到整改落实到位,以免影响到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多位专家提出,要避免公益诉讼滥用和选择性诉讼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认为,随着试点的推进,应尽快将社会公益组织纳入诉讼主体,作为起诉的第二序列,这有助于解决未来检察机关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公益诉讼弊端等问题。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