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财政部等11部门正式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这份清单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等。
根据新税改方案,4月8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这一改变引起舆论的热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跨境电商的新政对今后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我们认为还是积极的。
他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兴业态,在云运行过程中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改革创新的新课题。4月8日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就是政府管理工作的一个推进。
黄颂平说,新政出台后引起了广泛关注,舆论反响也比较热烈。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还是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内商品与国外商品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