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强调,总局4月4日通报涉案产品经办案机关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属于冒牌食品,主要是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食用了该冒牌产品,不要过于恐慌。但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属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必须对涉案乳粉立即扣缴,一律销毁。我们支持消费者向冒牌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法索赔。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督促该冒牌产品流向地河南、安徽、江苏、湖北省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