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奶粉“不存在安全风险”,此话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言人口中说出,立刻引起了媒介的关注。也许,发言人的初衷是为了平息人们心中的“恐慌”;也许,经过检测,已经查获的假冒奶粉确无“超标”之处,但这种表述的确很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奶粉没毒”、“吃了没事”。但对于乳品安全和商业诚信,人们期待中的底线应该比“没毒”更高。
其实,假冒奶粉的安全风险,并不仅仅在于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上。一堆撕下自己原有的商标、贴上名牌标签的奶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三无产品。这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标准”,就是无法容忍的,也会将产品置于无约束状态。
消费者花了名牌的价钱,买到的却是三无产品,假冒与是否安全,本该就不是老百姓应当承担的风险。制假售假者以此牟取暴利,是对消费者极大的不负责任,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监测的,只是已经查获的部分产品,还有许多假冒奶粉仍流落在市场上,消费者尚无法以部分推断整体,也不能得出所有假冒奶粉都“不存在风险”的结论。
所以说,假冒就是奶业最大的“毒”,就是对消费者的坑害,就是最大的危险。这个时候,监管部门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假冒奶粉是否“有毒”,还要经过调查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无论消费者还是零售商,应如何注意鉴别。
实际上,这次假冒奶粉事件,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也包括食药监局本身的高度重视。否则,也不会“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监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对涉案企业严肃查处”。上海市公安部门破获了生产、销售假冒“雅培”乳粉案件后,检察机关已批捕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可以说,这次官方的动作相当快,态度也是十分鲜明的。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用“不存在安全风险”来应对此次危机,反倒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淡化监察部门和法律系统对此做出的努力。
假冒名牌的食品,并不仅仅在奶粉业存在,以前速冻产品、冷饮等领域,都有过假冒品牌的现象。只不过这次出现在奶粉行业,产量又特别大,更撩动了人们的神经,也更激起了人们的反感。这个时候,不能有犹豫的心态,而应该抓住典型案例,进行重点突破。
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制造和销售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是提供渠道的第三方平台被追究责任,是尚未销售的假冒产品被全面追回、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得到赔偿。当然,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机制,能够防患于未然,能够让人们真正感受到,在中国购买食品,特别是奶粉,真的“不存在安全风险”。
这种希望,总是要给的。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