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1日《新京报》报道,他们鲜以真面目示人,很可能是逛街时与你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他们烂熟法律规定、精于索赔技巧,即使被奉为打假英雄时,也毫不避讳“逐利”的初衷。职业打假20年,他们有人出入乘豪车、坐拥豪宅,也有人被无情淘汰,争议始终伴随。记者走近职业打假“老炮儿”,探究这个群体背后的“江湖”。“收钱噤声”是行内通行的潜规则。私下达成协议后,打假人不会将企业的不良行为公之于众。
说起“职业打假人”,大家首先会想到的是当年一位叫王海的年轻人,他成名后出现在公开场合,都戴着一副墨镜。1995年3月,这位22岁的青岛小伙在北京一商场购买了两副耳机,后被证实为假冒商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功索赔。
时光荏苒,“职业打假人”的队伍、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毋庸置疑,“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客观上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正如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所说,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净化市场等方面,“职业打假人”起到难以替代的作用。而且,随着打假力度的加大,“职业打假人”的收益也不断增加。“职业打假人”刘殿林说,“2004年我收入两千多万元,交税200多万元” !
但是,光鲜难以掩盖“职业打假人”因逐利而不可避免的“原罪”。据披露,一些“职业打假人”收了“保护费”后,任由问题企业继续生产、销售问题产品;有的用造假手段向雇佣他们的品牌公司索要奖金。也就是说,为了钱,一些“职业打假人”在发现了一些企业的造假等不法行为后,已经在大行“花钱消灾”之道,完全背离了打假的初衷和正义的色彩;而那些不良企业,为了不让自己的丑事曝光,也正好投其所好,双方“一拍即合”。
这是一种可怕的信号!“职业打假人”因其烂熟法律规定、熟悉产品性能、精于索赔技巧而成为民众心目中的打假英雄,甚至弥补了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力的缺陷,成为监督市场消费公平诚信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当“收钱噤声”成为“职业打假人”行内通行的潜规则后,当一些见利忘义的“职业打假人”和不法、不良企业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后,最终损害的,无疑是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对见利忘义的“职业打假人”,也该好好打假一番了!“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兴起,是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的一种体现,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良莠不分的“职业打假人”队伍中,当“收钱噤声”成为一股暗流,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正如专家建议的,对该群体也要考虑给予一定的监督培训,从而防范矫枉过正,敲诈勒索行为的发生——对于那些触犯法律“收钱噤声”、见利忘义的“职业打假人”,也应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那样,狠狠地打假!同时,对于那些“花钱消灾”的企业,也要公开曝光,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