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只占目标人群的20%左右,而在提出再生育申请的两对夫妻中,只有一对真正生下孩子。
对浙江人生育热情不高的情况,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处长张万恩认为,浙江夫妻的生育行为受到收入、住房等因素影响,担心养育成本大,自己没有精力或没有人帮助照料孩子等因素。
统计数据显示,浙江已连续30多年保持低生育水平,并在1987年进入老龄社会,比全国整整提前13年。截至2014年末,全省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接近20%,而全国为15%。
在今天举行的浙江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敬说,自上世纪70年代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浙江累计少生2600多万人。
1月14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标志全面两孩政策在浙江全面落地。
决定明确: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同时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