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指出,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10月1日的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广东省食品安全状况呈现逐渐向好的大趋势,但由于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广东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仍存在隐患,作坊式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占比较高。这些小企业设备陈旧、卫生不达标、生产工序不合规范,生产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有些还造假、滥用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不完善、技术普及度低
面对假冒伪劣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可通过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检验,确认被检产品的质量,而普通老百姓既无专业仪器,也没有充分的食品监测的专业知识,仅凭肉眼和经验一般很难判断自己所购商品的质量。尽管政府免费开放食品监测机构,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检测成本过高。如此,不完善的监测评估制度和食品检测技术普及度低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有机可乘。
现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通过在市场上抽样检查,然后将抽样检测结果公之于众的办法净化食品市场,但是作为资源有限的政府部门,这决定了随机抽样的比例低,有时候不尽然能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存在好多假冒伪劣产品浑水摸鱼、蒙混过关。
宣传推广新技术,疏通揭发检举通道,动员全民做食品安全卫士
古少明委员建议,食品企业,应该在供应商审核、产品入库检查、存储配送管理、售后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及追溯四个阶段接受监督。
健全商家入驻准入机制,入驻电商的商家要提供四大认证。一是诚信企业认证:获得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或其它相关部门认证评审通过的诚信企业;二是产品认证:商家销售的产品(功能食品及进口食品除外)必须拥有以下产品认证证书和对应标识之一(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三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四是QS认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
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
在质量问题处理上,古少明委员建议,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或纳入政府的食品安全溯源系统,能完成食品供应、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的信息采集、记录与交换。还建议将95%以上的食品都来自外地的深圳作为试点城市,从商场、超市等综合消费场所抓起,制定相关规定办法。把好商场、超市、市场的入场关,逐步做到凡是无二维码溯源系统的食品不得入场,从出口上倒逼生产经营者做好食品溯源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当食品质量在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上的溯源码进行联网查询,查出该食品的生产企业、产地、具体农户等全部流通信息,明确事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目前一些电商平台已经对卖家发布平台进行优化,要求食品类目下新发布的包装商品,卖家必须填写资料中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数量、供货商、规格、包装方式、产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