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区、市)要分析本地人口形势,评估风险,研究制订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再婚等特殊情形再生育政策。遵循法制统一原则,注意与其他省(区、市)的政策协调,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再生育办理流程。提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力争在“十三五”前期解决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供需矛盾。做好县、乡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促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深化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制定对符合政策生育夫妇延长生育奖励假等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实现国家与省级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