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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对自制食品有啥要求

2015-10-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提起“创业”,真正能满足民众“说创就创”憧憬的,其实大多数是在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的自设“店铺”,销售一些转卖或者自制物件的情形。对于这些“小微创业者”来说,自制食品又是个成本低廉、切入便捷的角度,尤其是近年来美食节目流行之后,全民的“吃货”精神仿佛被一夜点燃,创造了巨大的消费市场。
  
  笔者在淘宝网上搜索“手工食品”的店铺,就出来5.3万个结果,可见所涉及的创业者之广泛。对于这些通过网络销售自制手工食品的卖家来说,影响最为巨大的,便是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了。目前,淘宝、微店、京东等电商平台,饿了么等餐饮平台,以及吃吃饭等私人厨房平台,都已经开始依据新的法律,加强了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审核和管理,因此,相关行业的创业者们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
  
  首先,需要向经营的平台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新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入网经营者有实名登记和审查许可证的义务,如消费者因为食品质量甚至是安全问题提出索赔,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正因如此,平台方也将实名认证等信息审查工作提到了重中之重,对创业者们的配合义务也相应水涨船高了。
  
  其次,除非销售的是食用农产品,例如水果、蔬菜、粮油、水产、海产品等初级产品,否则都应当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目前根据《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尚未实施,但从草案内容来看,对于一般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网店创业者,需要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最后,要注意安全生产标准。虽然新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管理征求意见稿没有对网络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有特殊要求,但一般安全生产的标准仍需规范,对于自制手工食品的创业者,由于一般没有特别的专业人士指导,需特别注意如下两个细节:1.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因此如对自制手工食品进行了预包装,需加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标签;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因此如广受欢迎的鸭脖、小龙虾等,需获得检验合格证才能销售。
  
  之所以对出台的新法进行特别提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违反这些规范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被大大加重了。除了行政处罚力度以两倍甚至是10倍的幅度在提升,在民事赔偿责任上,消费者可对问题食品要求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最为重要的是,赔偿金额如果不足1000元的,可直接认定为1000元。考虑到大部分自制手工食品的单价并不高,那么一旦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自制食品的创业者们极有可能将面临赔偿金远高于单价的被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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