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上销售和购买食品已成潮流,但同时也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网上购买到的食品连基本的生产信息都没有,是否合格更是无从查询,出现消费纠纷也很难解决。新法实施后,消费者在网上、微店、朋友圈内买食品要注意了,必须要看这些平台经营者是否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
市食安专家、市高职院刘冬教授说,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食品有问题,如果第三方平台没有履行登记审核义务,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的,则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赔偿。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还应当履行承诺。
婴幼儿奶粉配方必须先注册
记者了解到,幼儿奶粉企业此前一直屡试不爽的涨价妙招——配方升级、新添加某某营养成分等都将再难奏效,因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了“注册制”。“这意味着,婴幼儿奶粉企业配方变化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并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并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领取相关生产证后才能生产。”市食安专家、计量质量检测院副院长杨万颖认为,这套程序要求企业更改配方要有正当理由,将“配方升级”当做涨价噱头已不可能,因为注册管理抬高许可准入门槛,全程监管强化了过程监管,杜绝分装封死了监管漏洞,处罚力度由原来的“假一罚十”提高至“假一罚三十”,大大提高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
保健食品不能吹嘘“治病”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在其标签中必须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对于目前许多关注健康但又不得要领的人们,将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别把保健食品当药吃。”市食安专家、华大基因刘欢认为,此前存在许多保健食品打着“食品”的旗号进行“治病”的宣传,就是因为当中含有一定的药物成分,但这并不是药品,并不具有代替药物的治疗功效。此外,新法还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这都将起到规范净化保健食品行业的功效。
购买食品要认清SC标识
此前鉴别食品真伪,市民一般都会看产品上的QS标识,然而从10月1日起,新版《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这标志着QS标识将告别历史舞台。市民今后看食品是否来自正规渠道,就要看是否有SC标识。
市食安专家、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王多加介绍,为加强新旧法的衔接,该办法给予食品企业最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前,食品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原包装和产品标签。使用原包装和产品标签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
“过渡期内,市场上食品包装会有两个标识并存,消费者可能会有些茫然。”王多加强调说。
突出民事赔偿责任
市食安专家、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副主任黄遇认为,新法增加了首付责任制,规定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原《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赔偿的基础上,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